內蒙古將建立統(tǒng)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生活
新華社
/ / 2016-06-04 20:59
今年內蒙古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,將建立統(tǒng)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(職務)制度,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。
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,今年內蒙古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,將建立統(tǒng)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(職務)制度,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。
據(jù)了解,這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的范圍包括:納入事業(yè)單位編制的普通中小學、職業(yè)中學、幼兒園、特殊教育學校、工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。
內蒙古統(tǒng)一中小學教師職稱(職務)等級和名稱,教師職稱(職務)分為初級、中級和高級,初級職稱設員級和助理級,高級職稱設副高級和正高級。員級、助理級、中級、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(職務)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、二級教師、一級教師、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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